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检察院强调,通过强化宏观业务管理、中观案件管理和微观质量管理这“三个管理”的一体抓实,构建全员参与、权责明晰、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检察“大管理”格局,以激发办案主体内生动力,切实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2] 宏观层面业务管理 - 深化检察理念引领,聚焦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现实要求,更新检察理念,发挥理念引领作用,并持续推进学习型检察委员会建设 [2] - 强化检察一体领导管理,通过健全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这“四张清单”,推动管理监督向日常化转变 [3] - 优化业务态势分析,建立常态化业务数据研判机制,聚焦重点案件类型、领域和重要业务态势进行分析,并对“四大检察”业务数据进行动态监测和深度分析 [3] - 加强业务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业务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并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 [3] 中观层面案件管理 - 强化流程监控以保障案件办理规范,建立健全全流程动态监控机制,事前规范介入侦查,事中通过“日巡查+月通报”机制进行实时监控,事后做好“出门检”和“回头看”工作 [4] - 聚焦“四大检察”重点办案领域,加强类案分析和专项研判,以精准发现问题并提出监督建议,同时健全重大敏感案件管理机制以防范风险 [4][5] - 做好案件分级监督管理以规范检察权运行,完善各主体的办案职权和案件管理权责清单,并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5] 微观层面质量管理 - 严格落实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实现“每案必检”,业务部门常态化开展“查晒评改”活动,并定期印发案件质量负面清单,评查结果与检察官绩效考核等挂钩 [6] - 抓实自我管理和外部监督,案件办结后坚持办案人自查和部门负责人核查,并善于将外部监督压力转化为自我管理动力 [6] - 加强业务培训以提升检察官专业素能,通过专题讲座、研学活动等方式针对性培训,并强化检察官联席会议、专家咨询等机制运用 [7] - 强化评督结合以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将案件检查评查结果、办理质效等纳入重点督察事项,并加强对突出问题的监督与责任追究 [7]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新浪财经·2026-01-11 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