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拟规范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活动 为个人信息筑“盾”
新浪财经·2026-01-11 08:40
政策法规动态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的《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定(征求意见稿)》于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 规定要求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采取对个人信息主体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限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 不得超范围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1] 用户知情与同意规则 - 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在首次启动时 通过弹窗等显著方式向用户告知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 [1] - 互联网应用程序需在用户充分知情的前提下 取得用户同意规则的明确表示 [1] 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限制 - 互联网应用程序不得通过调用通讯录、通话记录、短信权限收集使用用户以外其他个人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 [1] - 确需用于满足通讯联系、添加好友、数据备份目的的情况除外 [1] - 互联网应用程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 应当取得用户的单独同意 [1] 用户权利与数据处理 - 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为用户提供注销账号的便捷功能 [1] - 用户注销账号后 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号注销 [1] - 用户注销账号后 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删除已收集的相关个人信息或者进行匿名化处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