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医生收3.5万元好处费,开出大量药品,让销售赚近百万元
新浪财经·2026-01-11 18:01

案件概述 - 国家医保局通报一起医药咨询服务企业商业贿赂案 上海海怡莱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在为药品“达肝素钠注射液”(商品名:万脉宁)提供市场推广服务时 向医生支付好处费以增加药品销量[1] - 涉案企业上海海怡莱与上海泓健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信息服务协议书》 负责该药品在上海地区的市场推广和信息服务[2] -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3] 涉案主体与行为细节 - 行贿主体为上海海怡莱的销售推广总监及股东袁某 受贿方为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生殖免疫科医生顾某[2] - 行贿方式为通过个人微信转账支付4笔好处费 总计35,046元 对应时段内该医生共开具涉案药品18,275支[2] - 上海海怡莱从上海泓健医药公司获取的该药品年度市场推广和信息服务业务收入合计868,677元[2] 监管处罚与定性 - 监管部门认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构成商业贿赂行为[3] - 处罚依据为通过给予医师财物来增加药品销量 以期从药企获取可观市场服务费用的行为[3] 行业影响与监管机制 - 医药商业贿赂被定性为通过给予不正当利益影响处方权 干扰正常诊疗 妨碍公平竞争 加重医药负担 使销售驱动从临床价值转向高回扣[4] - 国家医保局于2020年建立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对医药购销行贿等问题突出的企业开展失信评级 并采取限制挂网、配送等约束措施[4] - 本案中 上海市药事所已对涉案配送企业启动信用评价程序 并将穿透至药品生产企业河北常山生化药业公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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