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增46家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
新华日报·2026-01-12 04:42

政策内容 - 扬州市卫健委与市医保局联合发布家庭病床服务新政策,全市新增4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覆盖所有县(市、区)[1] - 新修订的《扬州市家庭病床管理和服务规范》实施,服务对象新增中重度失能老人及80岁以上高龄患者[1] - 服务场所由家庭扩展至养老机构,起付线降低并与住院合并计算[1] - 家庭病床费用不纳入医保总额控制,患者可同时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1] 服务流程与目标 - 患者可就近向定点机构提出建床申请,机构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建床后责任医生24小时内上门首访[1] - 扬州市卫健委主任表示,家庭病床是“小切口、大民生”的惠民工程,将继续稳步扩大服务供给[1] - 政策目标是为行动不便、居家康复需求强烈的居民提供“床边诊疗”,让更多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行动不便患者在家门口享受规范、便捷、暖心的医疗卫生服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