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损害异地替代修复很给力
新浪财经·2026-01-12 07:23

核心观点 - 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通过建立“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创新性地采用异地替代修复模式,以补偿性修复实现海洋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的等量恢复 [2] - 该模式标志着从“惩罚过去”到“修复未来”的转变,是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具体实践,旨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 [3] 政策与制度背景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3] - 2025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等12家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鼓励因地制宜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 [3] 具体举措与模式创新 - 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与前海管理局合作共建大湾区首个以红树林为主题的“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 [2] - 在办理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及损害赔偿案件时,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购买蓝碳等多种方式进行异地补偿性修复 [2] - 该做法让被损害的公共利益得到实质性、科学、长远的弥补 [3] 已取得的量化成果 - 首批由生态损害赔偿金购买的5000余株红树林苗木已在基地补种到位 [2] - 完成核销520吨红树林碳汇 [2] - 完成增殖放流2.8万尾鱼苗 [2] 未来发展计划 - 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正积极推动该基地纳入深圳蓝碳监测范围,以期为后续开展蓝碳修复提供更多实践场景 [2] - 希望将基地打造成为生态修复的“示范田”,更好地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