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管动态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AI魔改”视频传播乱象专项治理 [1] - 专项治理重点清理对四大名著、历史题材、革命题材、英模人物等电视剧作品的颠覆性篡改、“魔性”解构与低俗化改编 [1] - 治理行动并非一概否定经典影视的AI改编“二创”,而是瞄准其中的“毒瘤”精准打击,为优质作品创造空间 [4] AI技术发展与应用 - AI能力跃升使得“AI魔改”视频能以假乱真,技术门槛显著降低 [2] - 借助文生视频工具,即便没有专业背景,用户只需一段简短的自然语言描述即可制作高质量视频 [3] - 技术门槛降低导致网络上的经典影视“二创”内容空前丰富,既有优秀作品涌现,也存在大量为博眼球而制作的“崩坏”内容 [3] 法律与侵权风险 - 对经典影视片段进行“AI魔改”很有可能涉及侵犯著作权,未经许可使用作品中具有独创性表达的画面,无论片段长短都涉及侵权 [5] - “合理使用”条款适用条件严格,具有商业性质的使用行为很难被纳入此范畴 [5] - “AI魔改”若严重违背原作精神内核和角色形象,可能侵犯原著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6] - 利用演员社会知名度引流或丑化角色形象可能侵犯演员肖像权,渲染血腥暴力、违背公序良俗等内容则可能违反其他法律法规 [6] - 著作财产权保护有期限,但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没有期限,意味着年代久远的作品也不可被随意歪曲篡改 [6] 平台责任与治理措施 - 网络视听平台被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容审核把关,清理违规内容并处置乱象突出的账号 [6] - 在AI内容治理中,平台不应仅被视为传播渠道,更是内容生态的直接管理者与责任主体 [7] - 平台若未能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则无法仅凭“技术中立”免责,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 - 2024年12月,某平台因未经授权利用《庆余年》原片片段提供AI剪辑服务且未采取防范措施,被法院判令赔偿80万元并停止侵权 [7] - 平台是否担责需综合考虑其服务性质与规模、对内容的干预程度、是否直接获利、权利作品知名度、内容热度及是否采取预防措施等因素 [7][8] 技术监管与合规路径 - 中国已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AI创作划定红线 [9]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4年12月发布的《管理提示(AI魔改)》要求平台建立具体可操作的审核机制,优化推荐算法,从源头减少侵权内容曝光 [9] - 平台探索版权前置过滤,例如抖音对1.1万余部微短剧作品开启保护机制,通过特征提取与比对提升侵权内容拦截效能 [9] - 平台探索版权授权与工具赋能路径,例如芒果TV启动“AIGC微短剧创作者生态计划”,向创作者开放正版IP资源并提供官方AI创作工具与流量支持 [10]
广电总局开展专项治理——“AI魔改”红线不能踩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6-01-12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