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小便2名当事人登报道歉

事件概述与法律进展 - 2025年2月24日凌晨,两名17岁当事人唐某与吴某于酒后在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海底捞餐厅实施不当行为,并将拍摄视频发布上网,严重侵害餐厅合法权益[1] - 2025年9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两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赔礼道歉并赔偿涉事餐饮公司经济损失共计220万元[1] - 2026年1月8日及1月12日,当事人唐某、吴某及其监护人分别在《人民法院报》刊登道歉声明,向四川新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致歉,并表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1] 公司影响与应对 - 该事件曾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对海底捞品牌商誉造成损害,公司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法院判决支持了其关于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经营损失、商誉损失及维权开支的赔偿主张[1] - 涉案公司实体为四川新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事件发生后,公司获得了来自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处理支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