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升级——增设4项污染物瞬时值要求
科技日报·2026-01-12 10:12
政策发布与核心内容 - 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旨在解决原标准在实施中不能科学判定污染物瞬时值超标等问题 以强化标准技术内容的精准性与科学性 并提升标准与监管执法体系的协调性 [1] - 修改单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1] - 修改单的核心技术调整包括 增设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4项污染物的瞬时值要求 其限值略高于日均值 同时将pH、色度、粪大肠菌群数的考核指标由日均值调整为瞬时值 以防范瞬时高污染值对环境水体的冲击 [1] 行业现状与规模 - 根据《2023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 中国城市及县城实际污水年处理量为759.9亿立方米 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达97.3% [1] - 中国城市及县城污水处理厂总数达4816座 总处理能力为2.7亿立方米/日 [1] 政策影响与执行要求 - 政策调整有利于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强自身管理 实现稳定达标 同时提升环境监督执法效能 [2] - 修改单实施后 城镇污水处理厂无需改变处理工艺 也不增加经济压力 但需要关注并提升运行管理水平 加强对异常进水、冲击负荷等的控制与应对能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