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央地财政关系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金融时报·2026-01-12 11:30

文章核心观点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为优化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央地财政关系描绘了蓝图并指明了关键路径,这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意义重大 [1] 央地财政关系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意义 - 合理稳定的央地财政关系是建设有为政府的基础,能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支持了从统收统支到现代财税体制等不同阶段的治理优化,促进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高效能治理 [2] -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决定了央地财政关系改革需锚定四个方向:明晰权责结构、建设法治财政、实现区域均衡、提升治理效能 [3] - 当前央地财政关系失衡可能削弱宏观调控政策效果、造成财政风险外溢、并影响财政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全域治理作用,从而阻碍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 [4] 当前央地财政关系面临的挑战 - 财权与事权划分待明晰,实践中存在事权划分碎片化、归属模糊化和安排行政化三种倾向 [5] - 转移支付制度存在长期目标与短期收益、追求公平与激励不足、资金投入与绩效评价三个矛盾,弱化了其促进国家治理目标的作用 [5] - 在地方债务管理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复杂的多层次委托代理关系,导致地方政府风险防范意识、创新发展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弱化 [5][6] 优化央地财政关系的重点措施 - 从“两端发力”调整权责配置体系:在收入端通过深化消费税改革(后移征收环节并下划地方)、探索税种合并(如将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合并为地方附加税)、增加地方主体税种(如完善房地产税)三项举措完善地方税体系 [7] - 从“两端发力”调整权责配置体系:在支出端通过划分央地事权(将超出地方能力的事权上移)、规范共同事权(减少并规范)、确定支出责任(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三个步骤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职责任务 [7] - 以“四个着力”规范转移支付机制:着力优化结构(形成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的结构)、着力强化评价(建立全周期多维度的绩效评价体系)、着力加强监督(提高透明度并接受公众监督)、着力避免依赖(完善“预警退出”机制并动态调整规模) [8] - 筑“三项机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机制(使债务限额与预算收入相匹配,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健全风险监测机制(完善风险评估指标,运用穿透式监管,构建动态智能化监测系统)、夯实债务履责机制(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违约追责力度,有序推进融资平台出清)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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