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事件概述 -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发布公告,称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1][4] - 由于天普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天普股份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 [2][5] 投资者索赔相关法律依据与条件 -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相关责任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 [1][4] - 律师提出的天普股份案初步索赔条件为:在2026年1月10日前买入天普股份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6年1月1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2][5] - 律师提示,索赔的最终条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结论进一步调整,并以相关法院最终生效的判决所认定的法律时点、赔付对象、赔付范围、赔付标准、会计计算方式为准 [2][5] - 律师指出,以行政处罚决定为特征的前置条件取消后,投资者虽然可以直接诉讼,但以立案调查通知作为直接诉讼的依据存在败诉风险,行政处罚决定仍应被视为提起诉讼的必要前提之一 [2][5] 诉讼程序相关说明 - 在拟提起的民事侵权诉讼案件中,上市公司退市与否不影响民事索赔侵权诉讼的进程,但可能影响诉讼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会较大 [3][6] - 如发生代表人诉讼,投资者可以选择参加或不参加、加入或退出 [3][6] - 投资者索赔登记或预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从首次买入至今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 [3][6] 律师背景信息 - 本文内容由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供稿,其自1992年起执业,服务领域主要包括资本市场、证券市场、金融市场的法律服务及投资者权益维护 [3][6] - 该律师执业至今,为10000余件/起证券诉讼事务或股东纠纷事务提供过法律服务,并编著有《证券法原理与实务》、《证券民事赔偿实务手册》等多部相关书籍 [3][6]
天普股份(605255)被立案调查,股民索赔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