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起北京提高生育保险产检费用报销标准,3000元以内全报
北京商报·2026-01-12 15:26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北京市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各类医保参保人员的产前检查费用保障水平 [1] 生育保险女职工报销标准提升 - 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医保范围内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由原来的最多报销3000元提高至3000元(含)以内报销100%,3000元以上报销30%,基金最多支付1万元 [1] 新增三类参保人员保障 - 新增参加北京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医保范围内产前检查费用由职工医保按生育保险新标准支付 [1] - 新增享受北京市职工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其医保范围内产前检查费用由职工医保按生育保险新标准支付 [1] - 新增参加北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其医保范围内产前检查费用由居民医保按门诊报销标准支付 [1]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纳入报销范围 - 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由生育保险按北京市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的待遇标准进行报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