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外包太平间,6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医院亡故患者服务
南方都市报·2026-01-12 16:33
政策发布与背景 - 国家卫健委等六个部门于1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1] - 该文件旨在规范医院环节的遗体暂存和转运要求,并回应近年来屡次引起舆论关注的天价丧葬费事件[1] - 政策制定是为了巩固自2024年10月启动的全国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成果,形成制度化、长效化措施[1]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明确禁令 - 严禁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任何场所陈列、展示、售卖殡仪服务用品[1][2] - 严禁外包或以其他形式由第三方运营、管理遗体暂存区(或太平间)[1][2] - 严禁通过出租出借场地、与第三方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相关组织或个人在机构内提供殡仪服务[1][2] - 医疗卫生机构应立足主责主业,不得开展殡仪服务,不得燃点香烛及焚烧祭祀用品等[2] - 医疗卫生机构严禁接收和存放院外来源的遗体,不得承担其他部门委托的遗体存放业务[2] - 严禁使用院前急救车辆、非急救医疗转运车辆转运遗体[2] 对患者家属的告知与指引义务 -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家属拨打殡仪馆服务专线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运遗体,并配合做好接运工作[2] - 机构需及时向亡故患者家属发放相关信息告知单,提供正规殡葬服务机构联系方式供家属自主选择[2] - 需对家属进行保护隐私信息、防范诱导消费的宣教提醒[2] 服务规范与监督要求 - 遗体暂存区应当公示相关服务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殡仪馆服务专线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受群众监督[2] - 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内部重点场所巡视管理,防范并及时制止社会人员在本机构内开展殡仪服务的行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