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IPO进程与股权结构 - 公司正在冲刺创业板IPO 主要产品为储能BMS模块及相关产品 同时涵盖后备电源BMS 动力电池BMS等产品 [1] - 公司连续三年在大型储能领域BMS产品出货量保持行业前列 客户覆盖国家电网 南方电网 亿纬锂能 国轩高科 金风科技等大型知名储能领域客户 [1] - 公司单一第四大股东杭州运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发行前4.57%的股权 其实控人徐剑虹持有该股东12%的出资份额 [3] - 公司将杭州运隆定义为机构股东而非实控人一致行动人 该股东承诺所持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 而非实控人需满足的36个月 [1][3] 股东关联性与股份锁定疑点 - 深交所曾问询要求说明徐剑虹是否对杭州运隆经营决策存在重大影响 是否存在规避股份锁定期的情况 [4] - 公司回复称徐剑虹是因2020年8月被动受让杭州运隆原合伙人退出份额而成为合伙人 对杭州运隆经营决策不存在重大影响 不存在规避股份锁定期的情况 [4] - 工商信息显示 杭州运隆2020年5月工商登记变更前的联络员为帅科红 而帅科红同时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贵源控股的经理 财务负责人 以及徐剑虹控制的高特信息经理 [6] - 杭州运隆2024年工商年报联系电话为1XXX80XXX79 联系邮箱为Skh@china-gold.com 该邮箱后缀与公司招股书披露的投资者关系邮箱后缀相同 且域名由公司持有 前缀与“帅科红”首字母相同 [6][7] - 徐剑虹控制的公司高特信息 员工持股平台杭州吾尔是 以及徐剑虹持股88%的万智同芯 其2024年工商年报均使用了与杭州运隆相同的联系电话及邮箱 [6] 财务信息披露矛盾 - 公司与客户兼供应商蜂巢能源披露的2022年交易数据存在不一致 公司披露向蜂巢能源销售103.44万元 采购455.75万元 而蜂巢能源披露对其采购96.57万元 销售69.05万元 [8] - 蜂巢能源表示 其对公司的部分销售(69.05万元中的33.95万元)是按净额法确认的加工服务收入 而公司对相关采购按总额法确认 [8] - 公司招股书“关联拆借”处显示2022年收回对实控人及控股股东的拆借款本息合计66.01万元 但审计报告显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回拆借款及利息”仅为61.65万元 [10] - 公司招股书称2018年9月对北京高特认缴450万元 持股30% 但北京高特2018年工商年报显示公司当时认缴出资额为600万元 占注册资本1500万元的40% [10] 公司治理与合规问题 - 公司部分前五大客户持有公司股权 例如晶科能源的控股股东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2.14%的股权 [8][9] - 报告期内 公司子公司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情形 违反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但招股书未披露该项违规行为 [10] -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喜刚与独立董事沈慧芬曾长期供职于同一家公司西子联合及其控制的百大集团 并曾于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同时担任百大集团的高管 [13][14] 信息披露准确性 - 公司2026年1月签署的招股书在比较同行业公司时称 可比公司沛城科技未披露2025年6月末发明专利数量 故采用其2024年末信息 [11] - 但沛城科技在2025年10月发布的首轮问询回复中已披露截至2025年6月末拥有发明专利17项 该公告日期早于公司招股书签署日期 [12]
高特电子股东电话指向实控人控制企业,IPO锁定期12个月合理吗
搜狐财经·2026-01-12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