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对最终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基金采取激励举措
搜狐财经·2026-01-12 18:18
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工作 [1] - 评价对象包括通过预算出资、安排资金并委托国有企业出资的政府投资基金及其基金管理人,以及注资国有企业并明确相关资金专项用于对基金出资、按照政府出资有关要求管理的基金及其基金管理人 [1] 评价结果激励措施 - 对最终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基金综合采取通报表扬、示范推广、项目推介、要素保障等激励举措 [1] - 鼓励国家级基金对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地方基金在出资参股、项目投资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 [1] - 鼓励各地方引导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与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基金优先合作,对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在并购重组方面提供支持 [1] -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向最终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基金推送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和优质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引导金融机构增加配套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 [1] - 有关部门可在基金出资、管理费、收益分配等方面对最终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基金予以适当优待 [1] 管理办法的机制与影响 - 《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指标体系,构建了一套覆盖“募、投、管、退”全流程的动态评价与反馈机制 [2] - 这不仅是简单的考核,更是引导政府投资基金持续优化投资行为的管理工具 [2] - 评价结果直接与激励约束措施挂钩,对评价结果靠后或存在负面行为的基金,将面临约谈、通报、调整出资和管理费等约束措施 [2] - 这套“奖优罚劣”的机制,将政策导向有效传导至基金管理机构,驱动其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投资效率 [2] - 最终目标是实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和战略目标的有效达成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