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收“好处费”一年开药1.8万支,常山药业卷入商业贿赂案

案件核心事实 - 国家医保局通报一起医药咨询服务企业涉商业贿赂案 上海海怡莱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为推广“达肝素钠注射液”向医生支付好处费[1] - 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 海怡莱公司销售推广总监通过个人微信向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医生顾某转账4笔好处费 共计35046元[2] - 对应时段内 医生顾某共开具涉案药品“万脉宁”18275支[2] - 海怡莱公司因此从药品销售方上海泓健医药有限公司获取市场推广服务收入868677元[2] - 上海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海怡莱公司构成商业贿赂 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2] 涉事产品与公司 - 涉案药品“万脉宁”为达肝素钠注射液 是A股上市公司常山药业的主力产品[3] - 2024年度 常山药业的达肝素钠注射液销量同比增长26.68% 但受价格下降影响 实现销售收入17244.15万元 与2023年度基本持平[3] - 该产品2023年销售收入超过1.7亿元[3] - 药品生产方河北常山生化药业公司(常山药业)因此案被信用评价机制穿透调查[2][4] 行业监管与影响 - 国家医保局指出 医药商业贿赂通过给予不正当利益影响处方权 干扰正常诊疗 妨碍公平竞争 加重医药负担[4] - 案件暴露出药品流通环节中存在虚增销售费用行为 虚高部分未用于企业正当盈利或创新[4] - 国家医保局于2020年建立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对医药购销行贿等问题突出的企业开展失信评级 并采取限制挂网、配送等约束措施[4] - 信用评价机制不仅针对医药企业自身实施的商业贿赂 也包括其员工或具有委托代理关系的经销企业实施的商业贿赂行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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