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信披违规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 - 2020年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 累计发生额2833万元 期末余额2663万元[1] - 2021年至2022年公司存在虚增成本费用、虚增收入的行为[1] 监管处罚决定 - 广东监管局对公司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300万元罚款[1] - 对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等相关人员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60万元至400万元不等的罚款[1] 事件影响评估 - 经认定 此次信息披露违规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1] -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1]

ST惠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信披违规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