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美国最高法院驳回花旗集团上诉 维持下级法院裁决 花旗集团需继续应诉一桩涉及其墨西哥子银行与海洋工程公司欺诈案的诉讼[1][5] - 该诉讼由超过30名原告提起 包括海洋工程公司债券持有人 航运企业及荷兰合作银行 指控花旗集团策划欺诈导致损失超过10亿美元[1][5] 案件背景与指控 - 海洋工程公司曾为墨西哥国有石油公司Pemex提供钻井服务 于2014年被墨西哥政府接管 2016年宣告破产[1][5] - 原告指控花旗集团旗下墨西哥国民银行在2008年至2014年间向海洋工程公司提供了33亿美元贷款 而该银行当时已知晓海洋工程公司债台高筑 且相关授权文件上伪造了Pemex的签名[1][5] - 花旗集团后续内部调查发现其中存在4.3亿美元的欺诈性预付款项[1][6] - 2018年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因墨西哥国民银行的内控缺陷对花旗集团处以475万美元罚款[1][6] 法院裁决与观点 - 美国联邦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于2025年5月裁定 原告已提出充分证据表明花旗集团隐瞒了关于海洋工程公司的关键信息 并同时从相关预付款的利息收入中获利[2][6] - 上诉法院合议庭指出 若指控属实 像花旗集团这样经验老道的银行对海洋工程公司的行为毫不知情是“实在令人难以置信”的[2][6] - 最高法院拒绝受理花旗集团的上诉 意味着维持了上诉法院允许诉讼继续推进的裁决[1][5] 花旗集团的上诉论点 - 花旗集团向最高法院的上诉仅针对债券持有人提出的诉求[3][6] - 花旗集团辩称 债券持有人无权依据《反Racketeer影响及腐败组织法》提起这类“普通常见”的证券欺诈民事诉讼[3][6] - 花旗集团认为 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与其他三家联邦上诉法院的相关判例存在冲突[4][6] 债券持有人的反驳论点 - 债券持有人回应称 国会制定RICO法律时 并未意图因其他机构可能已就证券欺诈提起诉讼而剥夺他们依据该法维权的权利[4][6] - 债券持有人表示 本案中并无证据表明存在投资者依赖欺诈性陈述进行交易的情形 因此实际上任何私人原告都无法以证券欺诈为由提起诉讼[4][7]
美国最高法院驳回花旗集团上诉 墨西哥石油诈骗案诉讼将继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