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伦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人员合计被罚1140万元

行政处罚概况 - ST惠伦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被处罚1140万元 [2] 违法事实详情 - 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2020年累计发生额2833万元,期末余额2663万元,资金占用发生额占当年披露净资产的5.12% [4] - 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构采购与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及调节利润 [5]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 [6]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79%;虚减利润总额140.8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91% [6] 公司所受处罚 - 广东证监局对ST惠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7] 相关人员责任认定与处罚 - 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积清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8][9]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韩巧云和时任董事、财务总监邓又强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8][9] - 时任总经理韩继玲被认定为其他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9] - 时任总经理姜健伟被认定为其他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9] 公司背景与现状 - ST惠伦是一家研发、生产和销售表面贴装石英晶体谐振器、振荡器、热敏电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5月在创业板上市 [9] - 公司于2025年12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9]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并向投资者致歉,承诺加强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 [9] - 截至1月12日收盘,ST惠伦股价为9.02元/股,总市值为25.33亿元 [10] 关键市场数据(截至1月12日) - 股价当日振幅14.79%,换手率11.33%,成交额2.82亿元 [11] - 公司总股本2.81亿股,流通股2.81亿股 [11] - 公司市净率为4.54,每股净资产1.99元 [11] - 公司市盈率为亏损状态,每股收益为-0.95元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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