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卖出的公告

司法强制卖出事件概述 - 公司股东王振东因与其他方存在借款合同纠纷,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华泰证券协助将其名下53,300,000股公司股份强制卖出 [1] - 截至公告日,已有5,3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被强制卖出,剩余47,986,000股将按计划处置 [1] - 本次强制卖出导致股东王振东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6.05%降至5.97%,权益变动触及1%的披露刻度 [7] 股东持股与股份变动详情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振东持有公司股份367,928,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7% [1] - 股东王振东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的公司股份数为94,514,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5.69%,占公司总股份的1.53% [1] - 本次处置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定向发行的股份,其锁定期已于2021年2月1日解除限售,与前期承诺一致 [3][4] 事件影响与公司声明 - 公司声明本次处置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 -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处置实施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平台,提醒投资者以官方披露信息为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