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发行与上市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9,000,000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00.00万元(即49.0亿元)[1] -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7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广核转债”,债券代码“127110”[2] - 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89,784.19万元(即约48.98亿元)[6] 可转债核心条款 - 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2025年7月9日)起六年,至2031年7月8日止[8] - 债券采用累进利率,第一年至第六年的票面利率分别为0.2%、0.4%、0.8%、1.2%、1.6%、2.0%[9] - 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10]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15] 转股安排与关键日期 - 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7月1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1月15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年7月8日)止[3] - 当前转股价格为3.67元/股[16] - 转股股份来源为新增股份[25]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18] 转股价格调整与修正机制 - 初始及当前转股价格确定为3.67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19] - 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既定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21]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赎回条款 - 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A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26] - 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27][28] 回售条款 - 有条件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29] - 附加回售条款: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3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核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