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首次在国家层面系统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 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和《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旨在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流向实体经济急需领域 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补缺、撬动”功能 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1] 政策核心内容与规范 - 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定义 指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单独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 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及创新创业的基金 [1] - 要求基金在设立方案中明确重点投资产业领域 投资领域需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宏观调控要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国有经济布局优化要求、国家级及区域规划要求 并支持省级重点和特色产业发展 [2] - 严格禁止投资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及其他政策明确禁止的产业领域 投资鼓励类产业也需强化评估论证 防止盲目跟风、一哄而上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2] - 明确禁止通过名股实债等方式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除设立方案明确可参与的并购重组、定向增发、战略配售外 不得从事其他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 [2] - 以负面清单形式列出禁止类投资行为 为基金运作划定清晰“红线” 被视为防范金融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关键防火墙 [3] 国家级与地方基金的功能定位与协同 - 明确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定义 国家级基金指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的基金 地方基金指经批准由地方财政出资设立的基金 [3] - 国家级基金需立足全局 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 支持跨区域重大项目及示范效应强的民间投资项目 聚焦少数关键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 - 鼓励国家级基金加强与地方基金联动 在前沿科技和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 通过联合设立子基金或对地方基金出资等方式形成资金合力 [3] - 地方基金需在省级政府管理下统筹考虑本地区财力、产业基础、债务风险等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投资领域 注重支持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提升 支持小微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 带动社会资本参与 [4] - 对国家级与地方基金进行分级分类、协同发展的功能定位梳理 旨在构建央地协同、优势互补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促进优化全国生产力布局 [4] 投向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 国家发改委将牵头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工作 对最终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基金采取通报表扬、示范推广、项目推介、要素保障等激励举措 [4] - 鼓励国家级基金对评价结果靠前的地方基金在出资参股、项目投资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 鼓励地方引导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与评价结果靠前的基金优先合作 为优质项目并购重组提供支持 [4] -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向评价结果靠前的基金推送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和优质民间投资项目清单 引导金融机构增加配套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有关部门可在基金出资、管理费、收益分配等方面予以适当优待 [5][6] - 评价管理办法是对基金投向的“事后监管” 评价结果将作为未来预算安排、基金存续调整、管理团队激励与问责的重要依据 以此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6] - 两项文件一“规”一“评”前后呼应 形成系统完整的管理闭环 通过强化布局规划的“导航仪”作用和投向评价的“指挥棒”功能 促使政府投资基金更好服务国家战略 [6]
四部门: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
中国证券报·2026-01-13 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