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出台背景与目标 - 财政部为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会计核算、服务加强基金管理,制定并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该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 [1] - 政策出台背景是近年来医保体系改革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导致医保基金运行管理模式变化,对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提出了新要求 [1] 《补充规定》核心内容 - 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及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参照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1] - 增设相关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 [1] - 明确长护险基金“收支表”的报表格式和编制要求,以及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大病保险支出”项目的列示要求 [1] - 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等的新旧衔接要求 [1] 政策影响与意义 - 《补充规定》在长护险试点地区制度衔接和其他地区制度新建的关键时期,统一和规范了长护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及报表编制,有利于真实反映各地区基金运行情况,为长护险制度的建立完善提供可比、有效的信息 [2] - 新规通过设置明细科目方式来反映医保领域新业务模式,旨在提高信息颗粒度,为加强基金运行监测与风险预警提供支撑 [2] - 针对国家医保局推动的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业务,《补充规定》要求通过“暂付款”科目进行处理,待保费结算后再确认支出,以如实反映资金垫付情况及医保基金保障情况,加强垫付资金监管及医保费用结算管理 [2] 实施要求与后续工作 - 经办机构需及时调整和更新会计核算系统,确保会计核算模块设置满足《补充规定》的要求 [3] - 经办机构需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账务调整,尤其是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要准确梳理业务数据,按照规定的步骤做好保费收入的新旧衔接工作 [3] - 地方财政部门将加强对《补充规定》的宣传和培训,帮助相关人员深刻理解、熟悉掌握规定内容,并及时收集实施中的问题并反馈 [3]
财政部发文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会计核算
新浪财经·2026-01-13 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