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政策性定位 不得投资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优化布局和投向 政府投资基金“立规矩”
新浪财经·2026-01-13 05:04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于1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 [1] - 政策核心要求政府投资基金突出政策性定位,有力有效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不得投资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1] 政策出台背景与现存问题 - 政府投资基金作为引导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结合的重要载体,在吸引社会投资、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 - 随着基金数量和规模的快速增长,部分基金定位模糊,偏离了服务国家战略的政策性初衷 [1] - 一些地方基金投资领域交叉重叠,导致同质化竞争和资源内耗 [1] - 少数基金运作不规范,异化为违规招商引资的工具,这些问题可能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扭曲市场资源配置 [1] 基金布局的具体导向 - 政府投资基金应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着力打造新兴支柱产业 [2] - 基金应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2] - 政策从根本上厘清了政府投资基金与纯市场化基金的本质区别,强调其不是追求短期财务回报的逐利工具,而应立足于服务国家长远发展战略,产业发展与投资引导比盈利更重要 [2] 投资领域的规范要求 - 政府投资基金需在设立方案中明确重点投资的产业领域,该投向领域应当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宏观调控要求 [2] - 投资领域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2] - 再次明确不得投资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