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制度核心修订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旨在通过强化经济激励与制度保护,构建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全民监督网”,并反映出监管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的转变 [1][4][5] 奖励规则与标准升级 - 制度名称从《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修改为《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以更好体现正义担当精神、专业特点与激励导向 [2] - 奖励案件的门槛从罚没款金额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并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范围 [2] - 奖励金额占案件罚没款的比例从1%大幅提升至3% [3]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50万元人民币 [3] - 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从原有的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3] - 符合条件的匿名举报人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举报人也可获得奖励,同时明确了撤回线索或妨碍查处等不予奖励的消极条件 [2] 举报人保护机制 - 规定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使用其信息需履行登记手续,并严格规范收集处理内部知情人员个人信息 [4]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暴力、胁迫、泄露隐私等违法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不得以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干扰内部知情人员提供线索 [4] - 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及服务机构若打击报复“吹哨人”,将视作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并依法处理,合规风控等人员参与将从重处理 [4] 制度影响与市场意义 - 专家指出,制度通过大幅提高奖励标准,精准激励“关键人”提供“关键线索”,能显著提升违法行为发现概率,有效破解监管机构“信息不对称”难题,为投资者维权提供“利器”,对中小投资者意义重大 [4] - 该规定通过经济激励直接抬高违法成本,形成“违法收益远低于惩罚风险”的预期,并通过保护机制培育“合规光荣、举报正义”的文化,推动市场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合规” [5] - 这折射出监管哲学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从“单一监管”转向“社会共治”的深刻转变,有助于加速形成“监管执法+民事追偿+刑事惩戒+吹哨人奖励”的立体化治理体系,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网” [5]
最高百万!证监会大幅提高“吹哨人”奖励标准
新浪财经·2026-01-13 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