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60,重磅罚单
中国基金报·2026-01-13 06:54

中国基金报记者 晨曦 ST惠伦,罚单正式落地! 1月12日晚间,ST惠伦发布公告称,其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 政处罚决定书》。ST惠伦及相关人员合计被处罚1140万元。 来看详情—— 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 2020年,惠伦晶体以采购设备及材料、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东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支出款 项,并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积清本人等关联方银行账户,用于归还新疆惠 伦股权质押款及赵积清个人借款。 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2020年累计发生额为2833万元,期末余额 为2663万元,资金占用发生额占惠伦晶体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的5.12%。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事 项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而惠伦晶体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未予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二是虚增成本费用、虚增收入,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2022年,惠伦晶体存在虚构采购业务、虚构销售业务以及未按实际情况确认收入等情形,分别 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6233.3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1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