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授权 -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资金在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1] - 现金管理工具包括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 [1] 近期现金管理操作详情 - 2025年12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该投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授权的最高现金管理额度人民币6500万元 [4] - 自2025年12月25日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授权额度更新为人民币5000万元 [4] 现金管理的目的与影响 -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2] - 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2] 财务处理方式 - 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性资产”科目 [2] - 到期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