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系统规范政府投资基金布局和投向
新浪财经·2026-01-13 07:04

政策发布与核心定位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于1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1][7] - 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 [2][8] - 政府投资基金的根本定位是服务国家长远发展战略,其本质区别于纯市场化基金,产业发展与投资引导比短期财务回报和盈利更为重要 [2][8] 投资方向与产业规定 - 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领域必须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宏观调控要求,并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2][8] - 明确禁止投资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以及其他规划和政策文件中明确禁止的产业领域 [2][8] - 投资鼓励类产业时,需强化评估论证,以防止盲目跟风、一哄而上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2][8] 央地基金分工与协同 - 《工作办法》对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的功能定位和重点投资方向进行了梳理 [3][9] - 国家级基金需“立足全局”,聚焦跨区域、关键领域的示范引领 [3][9] - 地方基金需“找准定位”、“因地制宜”,支持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和中小企业 [3][9] - 旨在构建央地协同、优势互补的高质量发展格局,优化全国生产力布局,避免重复建设 [3][9] 禁止类投资行为 - 《工作办法》第六条明确列出了禁止类投资行为,以确保投资稳健 [3][9] - 禁止行为包括:不得通过名股实债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期货等衍生品交易、不得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3][9] 配套评价管理体系 - 同日,国家发改委还发布了《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旨在确保基金“投得好” [4][10] - 《管理办法》构建了多维度的评价框架,包括政策符合性指标、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和政策执行能力指标 [4][10] - 评价结果将与应用刚性挂钩,作为未来预算安排、基金存续调整、管理团队激励与问责的重要依据 [4][10] - 对长期绩效不彰、偏离目标的基金,将采取约谈、整改等措施 [4][10] 政策意义与阶段特征 - 《工作办法》与《管理办法》一“规”一“评”,前后呼应,形成了系统完整的管理闭环 [5][11] - 两份文件的有机衔接,标志着政府投资基金进入了以“规范发展、提质增效”为特征的新阶段 [5][11] - 通过强化布局规划的“导航仪”作用和投向评价的“指挥棒”功能,旨在使政府投资基金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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