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 国家层面首次系统规范政府投资基金
上海证券报·2026-01-13 07:47

政策核心与意义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与《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首次在国家层面系统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与投向 [1] - 两份文件标志着政府投资基金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旨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本、服务国家战略 [1] - 文件的总体导向是强化战略统筹、聚焦政策目标、健全评价机制、提升运营效能,核心思想是推动基金从追求规模扩张转向注重质量提升和精准发力 [2] 基金布局与投向指导 - 《工作办法》明确了政府投资基金的重点投资领域,要求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3] - 基金投向须符合国家重大规划和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不得投向限制类、淘汰类及政策明令禁止的产业领域 [3] - 国家级基金应立足全局,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支持跨区域重大项目及示范效应强的民间投资项目,并鼓励与地方基金联动形成合力 [4] - 地方基金应因地制宜,注重支持产业升级和创新能力提升,支持小微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 [4] 禁止投资领域与行为 - 明确禁止投资行为包括:通过名股实债等方式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除设立方案明确情况外,从事其他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直接或间接从事期货等衍生品类交易;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担保;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3] 评价与监管体系 - 《管理办法》建立了对基金投向的“事后监管”评价体系,该体系突出政策取向评价、覆盖运营管理全流程、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6] - 评价框架包括政策符合性指标、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和政策执行能力指标,分别评估投资方向是否符合国家战略、是否落实区域战略以及资金效能和管理人专业水平 [6] - 评价结果将作为未来预算安排、基金存续调整、管理团队激励与问责的重要依据,对绩效不同的基金采取差异化的支持或整改措施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