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经济日报·2026-01-13 08:22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地位与现状 -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经营主体的发展基石,是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的重要支撑,标志着相关工作已从政策驱动迈向系统集成、从局部突破迈向整体跃升的阶段 [1] - 通过数字化手段如“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政府效能显著提升,北京、上海等地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超过95%,企业办事效率大幅提高 [1] - 当前仍存在地方保护、差别化补贴等隐性壁垒,涉企司法保障存在短板,基层政务服务效能不均、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梗阻等问题,制约经营主体的信心与预期 [1] 强化顶层设计与规则统一 - 需加快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等关键制度的配套细则落地,明确条款适用边界,强化刚性约束 [2] - 在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过程中,应同步探索跨行政区域统一监管、联合执法、信用互认等机制,打造“一区域一标准”的统一大市场样板 [2] - 应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数字贸易等领域深化制度型开放,提升我国规则的国际兼容性与竞争力 [2] 健全司法保障体系 - 需严格落实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查封、超标执行等侵害企业权益的行为,加大赔偿与追责力度,深化涉企冤错案件甄别与纠正机制 [3] - 应完善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推动仲裁、调解与诉讼有机衔接,构建高效、低成本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 [3] - 需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广在线立案、远程庭审、电子送达等数字司法应用,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并探索建立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审慎采取强制措施 [3] 深化数字赋能与服务集成 - 推动政务服务从“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升级,利用大数据实现政策与企业需求的智能匹配,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 [4] - 需打破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壁垒,深化“跨省通办”,提升公共服务可及性,实现企业开办、社保转移等高频事项“一地受理、全国通办” [4] - 应以信用为基础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企业信用状况、行业风险特征和历史合规记录科学划分监管等级,对守信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对失信或高风险主体实施重点监管和精准执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