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观点 - 民政部等八部门出台《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 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激发各类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活力,营造良好投资创业环境,促进银发经济发展,以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2] 推进品牌化建设 - 支持连锁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设置特色标识牌匾以提升品牌认知度,并鼓励省级民政部门规范主体名称及标牌以增强品牌辨识度 [3] - 鼓励和支持各类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将显著标志申请注册商标,并鼓励知名连锁主体依法用好驰名商标制度以加强保护 [3] - 结合“敬老文明号”创建、优质服务创建等活动加强优质品牌推介,择优将养老服务品牌纳入中国消费名品方阵,打造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 [3] 促进养老服务市场化供需对接 - 优化供给方面,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进入社区,鼓励家政企业发展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并支持培育专业化陪诊助医机构 [4] - 优化供给方面,鼓励移动助浴车进社区,围绕智能康复辅具、生活护理等推广养老消费“时尚潮品”,并鼓励研发适合老年人的化妆品、食品及适老服装服饰 [4] - 优化供给方面,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换新,构建适宜老年人的居住场景 [4] - 搭建平台方面,支持各地依托现有平台开辟养老专区以强化供需对接等功能,并支持在现有博览会等活动中增设银发经济展区促进多元对接 [5] - 搭建平台方面,鼓励电商平台、大型商超举办主题购物节,设计老年版专用界面,并支持设立银发消费专区以便利线上线下消费 [5] 大力支持科技赋能养老服务 - 鼓励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数智化升级,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北斗技术运用于老年人健康监测、安全报警及个性化定制服务 [1][6] - 鼓励养老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针对日常护理、情感陪护等需求,促进机器人技术、医疗康复、智能家居等跨产业协同与技术融合 [1][6] - 加快推动具身智能技术、新兴材料技术、基因技术、康复辅具等产品研发,积极探索脑机接口、外骨骼机器人、肌肉外甲等技术为身体功能退化的老年人提供支撑 [1][7] - 支持智能养老设备、康复护理机器人等开发企业嵌入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服务共享、设备租赁等方式增强老年用户体验,加快产品适老化转型和技术迭代 [7] - 支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智能养老产品开发企业合作,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体等开辟智能养老用品展示、体验专区,让更多老年人接触适老科技 [7] 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 -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要求各地加快养老机构分类改革,优化支持政策,在政府采购中不得设置损害公平竞争的限制性条款,禁止通过隐性条款限制异地养老机构落地 [8] - 建设标准认证体系,加快制定老年用品、养老服务等国家标准,建立银发产品、服务相关认证制度,鼓励开展自愿性认证,并引导用户方采购获认证产品和服务 [8] - 建设标准认证体系,建立健全获证信息跟踪、责任追溯机制和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形成“盲选”、“优选”市场机制,并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测和效果评估 [8] - 保护老年人权益,通过多种活动广泛开展老年反诈防骗教育,规范养老服务中介服务,严厉打击“欺老”行为,集中整治非法集资等侵害权益的市场乱象 [8] - 维护经营主体权益,合理确定养老服务机构行政检查方式,减少检查频次,严肃处理乱收费、乱检查等问题,并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合理定价 [9] - 维护经营主体权益,通过主流媒体、社交平台等多渠道投放公益宣传片,以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养老服务正面宣传报道 [9] 加大要素扶持力度 - 完善政务服务,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定期公布老年人口状况、养老服务设施分布、扶持政策清单、供需信息等,并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指导服务 [10] - 完善政务服务,建立行业培育孵化机制,鼓励养老服务经营主体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 [10] - 优化证照办理,健全养老服务机构信息联动机制实现登记信息及时更新与共享,鼓励地方实现证照跨区域“一网通办”,探索电子证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 [10] - 支持稳定运营,加强土地供给,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要根据当地人口老龄化程度优先保障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和银发经济产业项目用地需求 [10] - 支持稳定运营,对于承接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的市场主体,按稳定经营预期原则确定承接期限,运营方有较大投入的可适当延长承接期限 [10] - 支持稳定运营,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等政策,并通过实行“一床一码”动态监管等举措助力政策精准落实 [10]
八部门鼓励养老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智能化养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