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商所又出手 调整贵金属合约保证金计费方式
期货日报·2026-01-13 13:08
芝商所贵金属期货保证金规则变更 - 芝商所于1月12日发布通知,将改变黄金、白银、铂、钯合约的保证金设定方式,从按固定金额收取改为按合约名义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以确保充足的抵押品覆盖,新费率于1月13日收盘后生效 [1] 黄金期货保证金调整详情 - 对于1盎司黄金期货合约,非高风险组合的初始和维持保证金比例均调整为名义价值的5% [2] - 对于1盎司黄金期货合约,高风险组合的初始保证金比例调整为名义价值的5.5%,维持保证金比例调整为5% [2] - 此次调整适用于合约的前7个月份,所有月份的非高风险组合保证金比例均为5%,高风险组合均为5.5%初始和5%维持 [2] - 变更前,黄金期货合约的初始和维持保证金均为固定金额240美元,高风险组合初始保证金为264美元 [2] 白银期货保证金调整详情 - 对于COMEX 5000白银期货合约,非高风险组合的初始保证金比例调整为名义价值的9% [1][4] - 对于COMEX 5000白银期货合约,高风险组合的初始保证金比例调整为名义价值的9.9% [4] - 此次调整适用于合约的前12个月份 [4] - 变更前,白银期货合约的初始和维持保证金均为固定金额32,500美元,高风险组合初始保证金为35,750美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