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企业随意摊派、任性收费?破坏营商环境,须露头就打
新浪财经·2026-01-13 13:18
事件概述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某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聂某某向辖区企业摊派费用 被群众举报 [1] - 社区工作人员以经费紧张为由 向企业索要赞助费 并特意提醒打款时备注为“安全标准化”而非“赞助费” [1] - 核查发现社区账目中有3笔共计20万元的转账记录 来自辖区内3家企业 [1] - 聂某某承认摊派行为 动机是临近春节社区账上可用资金不多 需应对民生慰问、服务保障等硬性开支 [1] 事件性质与处理结果 - 该行为被认定为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属于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 加重群众负担的违反群众纪律行为 [1] - 聂某某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所得已责令退赔 [2] 执纪观点与影响 - 向企业随意摊派、任性收费的行为 破坏了营商环境 损害了企业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3] - 对此类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 须露头就打 绝不手软 [3] - 党员干部应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在惠企利企上担当作为 让企业卸下包袱、安心发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