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被判死缓
案件判决结果 - 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同时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 - 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1] - 因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1] -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涉案公司及追缴事项 - 案件涉及公司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 - 法院判决对郑建华的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