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56亿余元,上海电气原董事长郑建华死缓(附简历)
案件判决与涉案金额 - 原上海电气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因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 - 经审理查明,郑建华在2003年至202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亿余元 [3][8] - 郑建华在2007年至2008年间,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215万元 [3] - 郑建华在2018年上半年,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至案发尚有7亿余元未归还 [3][8] - 郑建华在2015年至2021年间,为营造个人政绩与谋取私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3][9] 公司人事与调查时间线 - 郑建华自2017年8月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以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6][11] - 2021年7月,郑建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9] 涉案人员职业履历 - 郑建华职业生涯长期服务于上海电气体系,自2001年起历任上海电机厂、上海汽轮发电机有限公司、上海电气电站集团、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核心子公司及集团总部的高级管理职务 [5][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