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自1月14日起 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实施期限为5年
太阳能太阳能(SZ:000591) 智通财经网·2026-01-13 16:38

商务部对美韩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 - 商务部裁定,若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对中国的倾销及对中国产业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2] - 基于上述裁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6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1][3] 反倾销措施历史与当前税率 - 中国自2014年1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期间经过多次复审和税率调整 [1] - 美国公司适用税率范围为53.3%至57%,其中REC太阳能级硅有限责任公司、REC先进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税率为57%,赫姆洛克半导体公司税率为53.3% [1][6] - 韩国公司适用税率差异较大,OCI株式会社税率为4.4%,韩国硅业株式会社税率为9.5%,韩华思路信株式会社税率为8.9%,而熊津多晶硅有限公司等公司税率高达113.8% [1][6][7] 被调查产品定义与范围 - 被调查产品为太阳能级多晶硅,主要用于生产晶体硅光伏电池,是生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的主要原料 [4][5] - 产品具体描述为以氯硅烷为原料采用(改良)西门子法和硅烷法等工艺生产的棒状、块状、颗粒状多晶硅,并明确了其电学参数范围 [5] - 该产品归在税则号28046190项下,但用于生产集成电路、分立器件等半导体产品的电子级多晶硅不在此次调查范围内 [6] 征税方法 - 反倾销税以海关确定的进口货物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1][8] -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海关确定的进口货物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