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美韩多晶硅产品继续实施双反措施
期货日报网·2026-01-14 01:09

政策裁定 - 商务部于2026年1月13日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反补贴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 [1] - 商务部裁定,若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对中国市场的倾销及产业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若终止反补贴措施,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补贴及产业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1] 措施执行 - 根据裁定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6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1] - 同时,自2026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征收反补贴税,实施期限同样为5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