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筹集4亿元用于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
新浪财经·2026-01-14 03:51

青海省生态保护补偿新方案核心内容 - 青海省出台《深入推进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核心目标是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通过提高资金规模和优化补偿机制,推动全流域协同治理 [1] 补偿机制与资金安排 - 补偿资金总规模达4亿元人民币,由省与县(市、区)共同筹集,较以往增幅达33% [1] - 资金旨在构建流域生态补偿“蓄水池”,发挥奖优罚劣的激励作用 [1] - 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分配纵向补偿资金,并统一清算上下游横向补偿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实现“小资金”撬动“大治理” [2] 补偿范围与结构创新 - 补偿机制实现从“重点区域”到“全省覆盖”的突破,建立起覆盖全省45个县(市、区)的纵向补偿机制 [1] - 首次在39个县(市、区)之间建立横向补偿机制,实现了上下游地区从“单向补偿”到“双向奔赴”的转变 [1][2] - 机制采用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方式,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的生态保护与发展关联性 [1] 纵向补偿考核体系 - 纵向补偿将水环境质量改善、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水资源综合管理三项关键指标按8:1:1的比例纳入核算体系 [2] - 在原有水质达标率基础上,新增水质变化幅度、污水处理厂达标等细化考核指标 [2] - 在森林、湿地、草原面积指标基础上,新增面积变化量指标,使补偿标准与生态保护贡献度精准挂钩 [2] 横向补偿清算规则 - 横向补偿选取长江、黄河、澜沧江干支流跨县界水质断面的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浓度指标的年均变化幅度作为清算依据 [2] - 科学设定缓冲区间,当水质变化幅度大于等于5%时启动补偿机制 [2] - 按水质变化幅度设定三个差异化补偿梯度,变化幅度越大,对应的补偿基准越高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