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守稳守好粮食安全“压舱石”
新浪财经·2026-01-14 05:58

文章核心观点 - 南宁市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超1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旨在为农业生产项目早启动、早实施提供保障,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1] 资金规模与总体增长 - 提前下达2026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总额超1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 [1] 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 - 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4.98亿元,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降低种粮成本并提升耕地质量与粮食生产能力 [1] - 提前下达中央、自治区粮油补贴、稻谷生产补贴0.62亿元,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扩种收籽油菜等,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并确保完成粮油生产目标任务 [1] 产业提质增效与机械化 - 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资金2.75亿元,专项支持糖料蔗良种推广与生产机械化作业,助力糖业全链条提质增效 [2] - 下达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0.19亿元和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0.42亿元,支持种业、畜牧业及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2] - 下达中央、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0.21亿元,全面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 [2] 经营主体培育与能力提升 - 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0.36亿元,重点用于提升粮油单产,培育高素质农民,促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及农业社会化服务,加速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2] 畜牧业生产与防灾防疫 - 下达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0.17亿元,以保障生猪生产能力,支持全市生猪稳产保供 [2] - 下达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0.30亿元,用于动物防疫补助 [2] 资金监管与政策落实 - 财政局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实行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使用动态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切实推动农业生产发展 [3] - 督促指导县(市、区)做好资金预算执行工作,严格规范审批流程,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发挥补贴资金效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