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6-01-14 08:34

关联交易 - 光大银行向其控股股东光大集团下属的三家关联法人核定新的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31.54亿元 [2][3][5] - 向嘉事堂药业核定3.5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24个月,信用方式 [2][5] - 向光大证券国际核定5亿元双边非承诺性循环贷款,期限360天,信用方式 [2][6] - 向光大金瓯核定1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3年)及9亿元单笔单批授信额度(期限24个月),均为信用方式 [2][6] - 上述交易使过去12个月及拟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总额(已披露的除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3][5] - 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条件不优于其他同类业务,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9] -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业务,对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10] 关联方信息 - 嘉事堂药业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2.92亿元,主营医药批发零售,截至2025年6月末总资产131.27亿元,净资产61.77亿元 [7] - 光大证券国际于1973年在香港成立,截至2025年6月末总资产71.37亿港元,净资产30.82亿港元 [7] - 光大金瓯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50亿元,主营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截至2025年6月末总资产215.56亿元,净资产94.91亿元 [8] 审议与批准程序 - 与嘉事堂药业、光大证券国际的关联交易已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无需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3][11] - 与光大金瓯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无需股东会批准 [3][11][12] - 董事会审议光大金瓯授信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利军、崔勇、郝成回避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 [12][26][27] - 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符合规定,遵循公平原则,依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2][28] 董事会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23][24] - 批准向第三期优先股股东派发2025年度现金股息,计息期间为2025年全年,按票面股息率3.77%计算,每股派息3.77元(含税) [24] - 批准数字金融/云生活事业部更名议案 [25] - 批准《2025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2026年工作计划的报告》议案 [28] 优先股股息发放 - “光大优3”(代码360034)2025年度股息发放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9][30] - 发行3.5亿股,每股面值100元,票面股息率3.77%,每股派发现金股息3.77元(含税),合计派息13.195亿元(含税) [30] -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0日,除息日为2026年1月20日,股息发放日为2026年1月21日 [30][32][33] 股东会决议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4][15][17]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9] - 会议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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