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概览 -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支持在约50个城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有奖发票试点工作,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活力 [2] - 试点城市可自行设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中奖比例和奖项,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2] - 此次试点标志着有奖发票政策从地方探索上升到国家层面,旨在形成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共同营造积极的消费氛围 [5] 政策目标与意义 - 政策核心目标已从过去的“强化税收征管”转向当前的“提振消费”,反映积极财政政策为扩内需、促消费进行“精准滴灌” [9] - 政策着重从需求端发力,覆盖购物、餐饮、旅游住宿、文体活动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日常消费主要场景 [9] - 活动旨在通过直接现金奖励,短期内激发消费热情,长期则引导消费者养成索取发票习惯,为持续提振消费打下基础 [9] 地方实践与效果 - 广东省是国内开展有奖发票活动较早、力度较大的省份之一,曾针对汽车、家电、成品油等特定行业及零售、餐饮、住宿行业多次推出活动 [4] - 江苏省“加油江苏”有奖发票活动第二期开出3.1万张中奖发票,特等奖50份(奖金1万元),四等奖2.5万份(奖金200元) [4] - 广东省于去年9月针对部分消费品启动有奖发票活动,带动家具家装行业去年9月至12月开票量同比增长70%、开票金额同比增长90% [7] - 安徽省黄山市“徽动消费·悦享黄山”有奖发票试点共吸引11.54万人次参与,有效增强了消费者索票意识 [7] 资金支持与实施建议 - 中央财政将为试点城市提供分档奖补资金支持:超大特大城市不超过3亿元,大城市不超过2亿元,其他城市不超过1亿元 [10] - 奖补资金应重点投向与民生密切相关、消费带动效应显著的零售、餐饮、文旅等行业,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10] - 奖项设置需兼顾普惠性与针对性,均衡配置“大奖”、“中奖”、“小奖”,以扩大参与面并对大宗消费形成精准拉动 [11] - 应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简化发票核验、抽奖和兑奖流程,并建立财政、税务、商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确保资金全额用于兑付消费者奖金 [11] 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 有奖发票活动能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经营者开票行为,从而提高增值税发票的开票率,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7] - 提高开票率有助于堵塞税收漏洞,提升增值税的征收率和精准度,并为税务部门提供更真实、全面的交易数据以优化税源管理 [8] - 消费者索票意识的提升有助于构建“消费者监督、商家合规、税务高效”的良性循环,提升税收征管的透明度和效能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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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2026-01-14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