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慈观专栏 | 能源转型下金属矿业的ESG实践标准解析
新浪财经·2026-01-14 11:19

文章核心观点 - 在“双碳”政策驱动下,能源转型大幅提升了对锂、镍、钴等金属矿产的战略需求,预计2050年全球需求量将比目前高出5倍,使其成为关乎国家能源与产业安全的战略性资源[1] - 金属矿业因价值链长、工艺复杂且资源分布不均,面临供应链脆弱、地缘政治和ESG争议等多重风险,催生了由国际组织、商业协会等主导的“跨国型”ESG实践标准[2][3][4] - 中国矿业公司在海外资源布局和冶炼加工环节具有优势,但在跨国型ESG实践标准的制定参与和采纳率方面偏低,主要依赖国内指南或通用标准,在全球矿业治理中处于“规则接受者”地位[7][8] - 尽管在标准采纳上不积极,但中国矿业公司在海外社区发展等具体ESG项目实践上表现优异,其“授渔式”的乡村振兴项目在投入和深度上甚至超过国际巨头[9] - 为提升国际话语权并主导全球价值链重构,中国矿业公司需从“规则跟随”转向“规则共建”,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将国内成熟的ESG实践经验提炼为可复制的制度化标准[10][11][12] 能源转型与金属矿产战略地位 - “双碳”政策推动能源系统结构性转型,风电、光伏、电动汽车和储能等新能源系统正在重塑全球资源格局[1] - 新能源高度依赖金属矿产,在2摄氏度温控目标下,预计2050年全球金属矿产需求量将比目前高出5倍[1] - 金属矿产已从传统工业原料上升为关乎国家能源安全、产业安全与低碳转型速度的战略性资源[1] - 能源转型相关的锂、镍、钴等金属矿呈现种类多、品位低、资源分布分散等特征,供应链安全保障难度显著提高[2] 中国金属矿产供应链现状 - 中国在能源转型金属矿的加工精炼环节具有优势,但矿种来源主要依赖进口[2] - 以2022年为例,中国锂消费量全球占比65.9%,钴消费量全球占比42.8%,但国内矿山产量在全球占比仅分别约为14%和1%[2] - 为强化供应链韧性,国内矿产公司如紫金矿业、赣锋锂业、洛阳钼业、华友钴业等积极涉足能源转型金属矿的海外投资[2] 金属矿业ESG争议与标准崛起背景 - 矿产公司全球布局提高资源供给,但对生态系统、社区发展及劳工权益带来负面影响,引发ESG争议[1] - 全球矿产资源禀赋分布不均,矿业投资多发生于资源国,而资本与消费主要来自国际市场,单一国家法律对跨国投资约束存在天然边界[3] - 在资源国监管不足与跨境执法不易的情况下,“硬法规”难以约束企业行为,催生了建立在国际行业标准之上的“软法规”,即“跨国型”ESG实践标准[3] - 20世纪末以来,为应对ESG争议,跨国型实践标准开始崛起,议题从环境污染防控、矿山安全与劳工权益,逐渐扩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社区参与和供应链管理等领域[4] 跨国型ESG实践标准分类与案例 - 依治理结构,标准可分为单一协作型与多方共治型两类[4] - 单一协作型标准:由单一类型主体主导制定[5] - 政府间组织主导:例如经合组织推出的“关于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矿石的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5] - 商业协会主导:例如国际矿业与金属理事会的“矿业原则与绩效期望”、加拿大矿业协会的“可持续采矿标准”[5] - 非政府组织主导:例如负责任采矿联盟制定的“适用于黄金与相关贵金属的手工与小规模公平采矿标准”[5] - 多方共治型标准:由多方利益相关者团体通过结构式参与制定,例如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共同制定的“全球尾矿管理行业标准”[6] - 所有标准都强调负责任的ESG实践,但侧重各有不同,如尾矿管理、供应链尽职调查或一般性环境和社会标准[6] 中国矿业公司对ESG标准的采纳情况 - 在跨国型ESG实践标准的制定参与率与规则采纳率都偏低[7] - 在环境与社会领域,国内企业主要参照ISO 14001、ISO 45001以及联合国的“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等跨行业通用标准,较少直接采纳矿业专属标准[7] - 通用标准属于“一般性框架”,未能充分反映矿业在尾矿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公正转型等方面的具体实践[8] - 对于商业协会与多方共治型标准(如“矿业原则与绩效期望”、“可持续采矿标准”、“全球尾矿管理行业标准”),中国大型矿业公司采用率较低,参与或认证的多为澳大利亚、加拿大、巴西等国矿业巨头[8] - 中国公司主要依托本国行业指南(如中国五矿商会的“中国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指南”)或内部ESG管理制度,在国际行业组织的会员资格、标准签署及第三方审核覆盖方面相对不足[7][8] - 采纳率低的原因包括“走出去”起步较晚、经验积累不足,以及对合规成本上升、信息披露义务增加和经营灵活性受限的顾虑[8] - 对于非政府组织主导的严格标准,因强调人权、社区与生态的实质性约束并推高成本,国际国内矿业公司的采纳均比较有限[9] 中国矿业公司的ESG项目实践优势 - 在跨国乡村振兴等社会绩效实践方面,国内矿业公司表现优异,甚至超过国际巨头[9] - 洛阳钼业在刚果(金)除为搬迁家庭分发农资外,还在三年扶持期后提供储蓄信贷及创业培训计划,推动农民自主发展[9] - 华友钴业在刚果(金)建设职业培训中心与教室,推动当地居民由资源依附型生计向技能型就业转型[9] - 紫金矿业通过设立社区发展资金,在多个资源国推进教育、医疗与产业扶持项目[9] - 这类“授渔式”实践具有明确的可持续发展意义,有别于单纯的补偿性捐赠[9] - 相比之下,必和必拓等国际企业在非洲的农业示范、创业支持等项目,其广度与深度均比较落后[9] 对中国矿业公司的建议与展望 - 应提升在国际ESG标准体系中的制度性话语权,从被动的“规则接受者”转为主动的“规则共建者”[10] - 具备全球布局能力的公司与行业组织应深度参与国际矿业与金属理事会、负责任采矿保障倡议组织等多边机制的规则修订与实践试点,在尾矿安全、供应链尽职调查、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关键议题上直接介入标准制定过程[10] - 应立足乡村振兴、能力建设与绿色矿山等中国实践,将成熟经验提炼为可复制的制度化标准,由“规则跟随”向“规则共建”转型[10] - 在尊重资源国发展权与社区主体性的前提下,探索更加系统化的ESG最佳实践路径[11] - 将在刚果(金)、拉美等地推进的农资扶持、职业培训与社区发展基金等项目,通过协同机制细化为可操作的合作模式,并转化为可量化、可比较的成效指标,形成“发展型ESG实践”范式[11] - 应夯实企业内部ESG治理基础,防止以披露代替实践[12] - 在董事会和高管层面明确ESG战略地位,将跨国型ESG标准的精神内嵌至风险管理、投资决策与绩效考核体系中,使其成为经营行为的“硬约束”[12] - 信息披露应由“证明框架合规”转向“解释实践优化”,通过关键指标与整改闭环展示ESG价值创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