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罚轻罚再升级,长三角联合出新规
第一财经·2026-01-14 12:03
新规核心内容 - 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2.0版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1][2] - 新规首次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内明确区分“从轻”与“减轻”处罚的主要考量因素 [2] - 新规总体条款数量由原来的19条扩充至26条 [2] 新规升级要点 - 更强调包容审慎与宽严相济 并细化了从轻减轻处罚的适用情形 完善不予处罚裁量因素认定标准 [2] - 更加强调处罚与教育结合 优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方式 [3] - 鼓励创新 对人工智能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中的违法行为秉持包容审慎原则 [3] - 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一定后果的 则审慎适用免罚轻罚 [3] 具体适用情形与认定标准 - 新规明确 违法行为不完全符合免罚条件 但情节轻微 适用单行法罚则中最低限度处罚仍明显不当、显失公平的 可依法减轻处罚 [2] - 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主动供述市场监管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等情形进一步细化规定 增强可操作性 [3] - 明确初次违法的判定期限为两年 以当事人前一次违法行为处理决定生效之日与本次违法行为发生之日的时间间隔计算 [3] 政策背景与实施效果 - 规定旨在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建立长三角区域免罚轻罚统一标准 [2] - 自2023年规定施行以来 长三角地区已累计办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案件1.82万件 免罚金额超5亿元 [2] - 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依法免罚以及减轻处罚案件达2.5万余件 减免金额超过17亿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