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死亡!深圳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一公司被处罚
南方都市报·2026-01-14 14:05
公司行政处罚事件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因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处以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罚款 [1] - 事故发生于2025年9月17日,地点在沈海高速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第5合同段(宝安区与龙华区交界处),事故类型为车辆伤害,造成1人死亡 [1] -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并经区政府批复,该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 - 公司被认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发现挖掘机作业现场未划定警戒区域的问题后,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现场整改,需承担相应责任 [1] 公司背景与业务概况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86)旗下的核心成员单位,为国有控股企业 [1] - 公司成立于1993年,总部位于重庆市,注册资本为10.1亿元人民币,其历史前身可追溯至1952年组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部队 [1] - 公司主营业务以公路工程施工为核心,同时涵盖市政、建筑、桥梁、隧道、铁路、水利水电等多个工程领域 [1] - 公司拥有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在内的多项高级别资质,曾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在西藏等地区承建了多项重点工程,并拥有多项专利技术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