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股份财务造假被罚3745.5万 东北证券为第二大股东

公司财务造假与信息披露违规 - 元成股份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4亿元、营业收入2.089亿元、利润总额5046万元[2] - 其中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536亿元、利润总额3848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21.48%和36.60%[2]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617万元、利润总额1109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6.31%和19.32%[2] - 2022年虚增越龙山项目营业收入1917万元、利润总额89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5.86%和1.62%[2] - 公司2022年未及时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入账,导致虚增营业收入1416万元、利润总额134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4.33%和24.60%[3] 欺诈发行与文件造假 - 元成股份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引用了虚假的越龙山项目2020年及2021年财务数据,编造重大虚假内容[4] - 公司于2022年11月完成该次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2.845亿元[4] - 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欺诈发行[4] 监管处罚结果 -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745万元罚款[5] - 对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祝昌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800万元罚款[5] - 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周金海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5] - 对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姚丽花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6] - 对时任监事、项目经理余建飞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6] - 对时任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陈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6] 公司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10月1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祝昌人持股3180万股,持股比例为9.76%[8]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1608万股,持股比例为4.9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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