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监管局:推动开展“金融救助+金融保险”试点工作
北京商报·2026-01-14 18:39
文章核心观点 - 浙江金融监管局推动开展“金融救助+金融保险”试点工作 其中一项具体举措是协同杭州市有关部门启动“巨灾保险+自然灾害防减救全链条式服务”试点 [1] 试点项目详情 - 试点项目为“巨灾保险+自然灾害防减救全链条式服务” 试点期限为三年 [1] - 试点期间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配套承担 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逐年签单 [1] - 保险金额和责任限额将根据上年实际赔付情况、综合成本及风险保障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以确保机制科学和可持续运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