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制度现状 - 民法典已确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成年人以书面形式提前确定监护人,以应对失能风险 [3][8] - 但该制度目前仍未被多数人知晓,且在实践中因缺乏细节而难以落地 [1][3][8] - 一项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项目联合百余家专业机构发起的公益行动已启动,旨在通过公益宣讲提升老年人和特殊人群的风险防范意识 [2] 意定监护制度面临的挑战 - 意定监护协议并非签署即生效,其生效需以委托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为前提,而该状态的界定通常需要耗时较长的法定鉴定或宣告程序 [9] - 民法典未专门规定意定监护的监督制度,仅依靠一般监护监督制度,存在意定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风险 [9][10] - 目前上海、北京等地已通过出台意见或指引探索设立监护监督人,但文件的强制性与指导性尚不足,更好的方式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 [10] 遗产管理现状与问题 - 民法典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在没有继承人或均放弃继承时,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公职遗产管理人 [4] - 但由于缺乏具体的程序规定和操作指引,民政部门履职面临实际困难,例如在调查遗产时可能无法调取银行账户信息,且遗产能否用于操办后事亦无明确规定 [4] -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最终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4] 法定继承人范围过窄的争议 - 当前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主要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范围较窄 [5][6] - 仅增加了一种情况: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其死亡的,由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代位继承 [6] - 法定继承顺序只有两个: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6] 主张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建议 - 有观点认为,在长期计划生育政策影响下,独生子女家庭普遍,亲属关系简单,法定继承人范围过窄将导致无人继承遗产的情况越来越多 [7] - 主张将法定继承人范围扩大至四亲等以内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并规定四个或五个法定继承顺序,以更有效地保护自然人私人财产权,这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6] - 建议民法典的修订可参考刑法的修正案模式,以便更便捷地进行局部修订 [7]
独身者遗产处置困局何解?专家称应扩大继承人范围
第一财经·2026-01-14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