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概述 - 钧达股份于2026年1月13日签署协议,以现金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上海星翼芯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6.1539万元,交易完成后将持有目标公司16.6667%的股权 [2] -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2]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 目标公司上海星翼芯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1月6日,注册资本为1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国栋 [3] - 目标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半导体器件销售等 [3] - 目标公司系为承接原业务主体杭州尚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人员及业务而新设,尚翼光电后续将调整为其全资子公司,目标公司目前暂无财务数据 [2][4] 交易方案与估值 - 本次增资基于目标公司投前估值人民币15,000万元进行,钧达股份以3,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增资款中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 [12] - 在增资交割前,未经钧达股份同意,目标公司及其创始团队等不得与其他第三方光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或资产出售合作 [13] - 增资及原股东股权转换同步完成后,钧达股份将持有目标公司16.6667%的股权 [5] 交易目的与战略协同 - 本次投资旨在把握全球低轨卫星组网及太空算力产业发展机遇,实现钧达股份在光伏产业化能力与目标公司在钙钛矿技术、太空场景适配及航天资源整合领域优势的互补 [25] - 合作与公司现有光伏主业具有协同效应,旨在拓宽产品应用场景,助力公司从地面光伏向太空光伏领域进行战略延伸 [25] -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战略投资规划,预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5] 协议核心条款与股东权利 - 《股东协议》规定了排他性合作条款,目标公司在债务/股权融资、控制权转让、资产处置等方面不与钧达股份之外的第三方光伏企业交易 [18] - 双方同意成立CPI膜及CPI膜与晶硅电池结合产品的生产制造合资企业,且目标公司不得单独与第三方光伏企业在该领域设立合资合作企业 [18] - 投资方享有回购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信息权等常见股东权利 [19] - 目标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钧达股份有权委派1名董事 [20] 交易对手方 - 主要交易对手方包括目标公司、创始股东(邵宇川、张国栋等)、天使轮投资方(杭州辉光日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杭州中科神光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相关法人股东 [5] - 公告披露,截至公告日,各交易对手方与钧达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6][7][9][11] 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 [29] - 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29] - 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29]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参股上海星翼芯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