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1] -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李学军先生主持 [1] 会议出席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共6人 其中3人列席会议 董事长张学阳先生、董事顾新宏先生、独立董事彭迅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 [2] - 董事会秘书张万宏先生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2] - 公司聘请的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张飞律师、齐晨晨律师亲自出席会议并进行了见证 [2][3] 议案审议结果 -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2] - 本次会议无被否决的议案 [1] 法律意见 -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飞、齐晨晨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 - 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