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
期货日报网·2026-01-15 02:17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于1月14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一项针对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 [1] - 政策执行时间为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 政策核心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1] 退税具体规则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享受政策的条件 -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1]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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