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向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新浪财经·2026-01-15 07:50

政策核心内容 - 广西印发方案 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非现金形式的养老服务消费电子券 以自然月为单位发放 [1] - 政策旨在明确补贴的申领对象、申请流程、使用范围 解答“谁可享”“如何申”“怎么用”等问题 [1] 补贴申领资格与对象 - 申领对象为居住在广西辖区内(含户籍和常住人口)、年满60周岁 且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包括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 [1] - 补贴发放不限户籍 以居住地为条件 长期居住在广西的外省户籍老年人可享受广西补贴 [6] - 生活自理及轻度失能老年人 正在享受特困供养、经济困难失能集中照护补助等特定待遇的老年人不重复享受此补贴 [1] 申请与办理流程 - 补贴申领实现全线上便捷办理 通过“民政通”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入平台申请 [1] - 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 电子消费券将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账户 后续每月系统自动生成当月消费券 [10] - 尚未完成能力评估的老年人需先通过平台申请评估 评估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后方可申领 [2] - 每位代办人每日最多可为4名老年人代办领取手续 [2] - 若补贴对象不再符合条件或已去世 需及时通过平台或联系当地民政部门办理资格终止手续 电子消费券从次月起停发 [2] 失能评估机制与费用 - 采用自评与专业评估结合流程 自评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后可申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 [3] - 申请人可通过平台自主选择评估机构 预约现场或上门评估服务 [3] - 被评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且符合条件者 评估费用可通过评估券抵扣 最高抵扣100元 不足100元按实结算 超出部分由评估机构承担 [3] - 若评估结果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 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3] - 在2026年1月至12月的项目实施期内 每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最多可享受一次免费评估 [4] 补贴使用范围与规则 - 消费券可用于购买四大类养老服务 每月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养老机构长期服务(入住满30天及以上)、养老机构短期喘息服务(入住不足30天)、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含助餐助浴助洁等)、日间托养服务 [4] - 消费券当月有效 过期作废 不能累积也不能兑换现金 只能用于支付规定项目内的养老服务费用 [8] - 用户领取消费券后在“民政通”上申请服务并选择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后可用券抵扣部分费用 当月消费券未使用前可以变更服务项目 [11] - 支付方式无要求 可使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线上支付或现金支付 [7] 服务机构与信息查询 - 所有已签约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均可在“民政通”平台查询 必须选择名单内机构消费才能正常使用消费券 [9]